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人身损害法律咨询
人身伤害咨询
人身伤害咨询 我是衡阳祁东县太和堂镇人,我爸爸现年62岁,因为宅基地问题与人发生争执,被对方夫妻二人,把头部打成重伤(伤口长7cm左右)。经过医院抢救总算脱离了危险,现在住院已经花费了一万多元,而对方当事人却以没有钱为由,不愿意支付医疗费,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具体要求怎么赔偿?请多多给以帮助!谢谢!
2011-10-08 09:56 刘其成(湖南-衡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08 10:48
如构成重伤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追悼究对方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2   2011-10-08 15:23
重伤已涉及刑事罪,应报案处理,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赔偿。附带提起不得要求精神损失费。现在的情况,应当报警处理,再要求其承担责任,不肯,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