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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找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何找感情破裂的证据 我2007年4月结婚,2007年7月7日在厦门生下双胎女,小孩出生后我妈妈去帮我带小孩,我老公常借口工作忙夜不归宿,加上经济窘迫,夫妻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身无分文的我2007年12月带两小孩回我父母家——龙岩生活,我老公仍留在厦门打工,但从未寄钱回家,因小孩年幼需照看,我无法工作,没经济来源,母女靠亲戚、朋友救济度日。更可恨的是自2008年5月后联系不上,经多方寻找未果。2009年4月小孩开始上托儿所,我从2009年6月开始有上班。2009年5月我向我老公户口所在地重庆永川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有公告,2009年9月开庭,法官要我拿证据,说是感情破裂的证据,那边现在叫我补证据,要怎么证明呀?亲人的证言可以采纳吗?急!!!帮帮忙,万分感谢!
2009-10-05 14:19 ling_l……(福建-龙岩)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10-05 17:09
已经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就属于感情破裂的证据。
2 苏奕欣律师  2009-10-06 13:11
1、法院的公告;
2、亲人证言;
3、分居两年,等等
都是可以证明的。

这个问题在法易网上应该是回答过了你。
3 110网律师  2009-10-06 18:07
证人证言即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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