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户主问题 一对夫妇 丈夫患精神病 妻子智残 家有一女精神正常,今年22周岁。 三口之家 家原有一处房产,户主是丈夫的。现在这处房产拆迁,拆迁办又分给他们一处房产。请问新分的这处房产户主应该是谁?谁有权利决定新分的这处房产的户主?是他们的女儿,还是夫妻双方各自的监护人?夫妻双方父母是不是双方各自的监护人?(夫妻常年不和,妻子经常遭到家庭暴力,妻子家人害怕新分的房子户主不是自己,日后被赶出家门,无家可归!)请您帮忙解释一下 谢谢!
2009-10-05 13:27 applea……(天津-河东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10-05 15:4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人登记谁都一样,可以依法确定监护人,由监护人行使权利。
2 李大兴律师 2009-10-05 13:42
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户主写丈夫一人或夫妻二人均可。鉴于二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办理。其父母和女儿都是同一顺序的监护人,由他们协商确认监护权。如协商不了,可以由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指定。如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
3 孙金刚律师 2009-10-05 16:49
应该写他女儿的,因为女儿是唯一一法定监护人.
4 陈新明律师 2009-10-17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