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贷纠纷问题 2007年5月11日,某甲向某乙出借人民币500万元,约定还款日为2007年12月,利率为月息⒊5%(同期年化基准利率为⒍39%),还款期届满后,甲多次向乙追缴欠款未果,于2011年10月11日向乙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履行债务,并承担逾期还款罚息。请问甲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乙应向甲支付金额几何?
2011-10-07 20:19 seker(海南-海口)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07 20:21
等待判决。
2 谷友军律师 2011-10-07 20:24
可以要求返还本金,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会获得支持。
3 110网律师 2011-10-07 20:40
诉讼中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只能按这个计算利息:(年化基准利率/12)*4倍*欠款月数*本金=(6.39%/12)*4*7*500=74.55万元。再加上07年12月以后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只能按这个计算利息:(年化基准利率/12)*4倍*欠款月数*本金=(6.39%/12)*4*7*500=74.55万元。再加上07年12月以后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 110网律师 2011-10-08 07:37
诉讼时效问题
5 吴君瑜律师 2011-10-13 21:08
建议与律师面谈,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