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问题 我是离婚一年零一个月的女人,在婚姻前后因为在前夫做生意,向娘家借或帮忙贷款10万左右,我自己的私房钱3万左右都用在他生意上的投资,其中我自己的3万是有给的现金,银行汇款和05年7月底借娘家的3万是打他的卡上的,没写借条的,我们是06年6月15日拿的结婚证,这笔费用他在离婚协议书上不让写出来,敕掉了,但是我有书这几年的手写收支帐能证明我们婚后根本就无力偿还这些钱!还有2010年借的59200写在协议上了(有利息的,当时还钱的时候利息加起来有69000元钱),当时还钱的现场他要逼死我,只说只能还回49000元,逼我将协议书的原价收走了!我想请回我一下,我现在还能合理讨回这些钱吗?离婚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外面早有了女人,只是他常不回家,我们有了争吵,我提的离婚,我是净身出门的,财产,生意,义乌还有一个小加工厂全都给他了,可是他为了不还我娘家的钱,2011年初将工厂说卖给那个女人了,现在那个女人又要将工厂转让掉!我想请问一下我要通过什么方法能正当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2011-10-07 14:59 lijun1……(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10月07日 22时05分
还可起诉要求赔偿,重分财产。
构成同居或重婚的,可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构成同居或重婚的,可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10-07 15:29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