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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是一名幼儿园的老师,于今年9月份在幼儿园开始上班,至今有一个月了,现在我想向园长提出辞职。但是又跟园长签了一年的合同,还交了300块的责任保证金。园长说没有做满一年。300块钱是不能拿的,做了半年只能拿一半的钱,我觉得有点不合理。我认为只要是用劳动换来的,就有权拿自己的工资。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2011-10-07 14:38 euI1512()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10-07 14:41
答:根据保证金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返还。
2 110网律师  2011-10-07 15:17
1、辞职提前1个月通知幼儿园即可。
2、工资可以要求全部支付。
3、保证金,也可以要求返还。
4、协商解决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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