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第二个子女 我是教师,我与妻子离婚,儿子判给我,此后又同居在一起,没办结婚证。妻子想再要一个小孩,请问如果再生一个子女,除了会罚款外,会开除我的公职吗?
2009-10-04 09:23 spyu20……(安徽-六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10月04日 09时38分
你好,你们现在时未婚同居。未婚同居生育药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领了结婚证算是复婚,因为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再生育属于超生,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于违法生育的,只需承担社会抚养费的义务,不用承担失业的义务。如果单位和你解除劳动或者人事关系,你可以申请劳动或者人事仲裁。
对于违法生育的,只需承担社会抚养费的义务,不用承担失业的义务。如果单位和你解除劳动或者人事关系,你可以申请劳动或者人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