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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纠纷
事实婚姻纠纷 我和老婆在宁波生活6年,不过没有办理结婚証,现在女儿六岁,女方对孩子的生活不管不问。已经半年不在一起生活,处于分离的状态,请问是否要求给女儿抚养费?在一起的时候做生意欠债10万
2011-10-06 16:22 xFe9218(浙江-嘉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0-06 18:39
债务可以共同承担,起诉女方支付抚养费即可.
2 谷友军律师  2011-10-06 16:24
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主张孩子抚养费。共同经营所欠债务共担。
3 110网律师  2011-10-06 21:20
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4 陈晓云律师  2011-10-06 22:54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5 110网律师  2011-10-08 15:06
可以要求,但不一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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