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因生意失败破产,欠了很多人的钱。因无力偿还,被债主们告上法院 1999年,因生意失败破产,欠了很多人的钱。因无力偿还,被债主们告上法院,结果房子被判38000元整拍卖,作为偿还。(房子有土地证,自家的地盖的两层楼。)到至今,房子依然还没有拍卖出去。请问哪位法律资深人士能告诉我,现在我想拿回自己的房子,可否按照当时法院判的38000元拿回房子?我该怎样才能拿回房子?
2016-03-17 23:30 ask201……(广东-珠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3-18 01:09
不知现在法院是如何执行的?建议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