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过失伤害 我村村民酒后至我家中,强行拉我起床与之聊天,我未起身,该村民欲动手打我,我妻子上前阻止时,被其搡倒在地,致轻伤。这村民不仅未采取任何救治措施,而且又向我扑来,与我撕打起来。
请问各位律师,法院会判定这村民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
请问各位律师,法院会判定这村民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
2009-10-02 21:32 iamzxl……(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10月02日 22时24分
简易程序中公诉人未出庭,但是公诉书会载明指控的涉嫌罪名;如法院休庭,说明法院认为指控罪名可能有误。
作为受害人,你可以主张依照寻衅滋事追究对方责任;本罪较为客观。
鉴于本案具体情况,建议可以和解解决,由村民多支付赔偿金即可。
作为受害人,你可以主张依照寻衅滋事追究对方责任;本罪较为客观。
鉴于本案具体情况,建议可以和解解决,由村民多支付赔偿金即可。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10-02 23:50
应当属于寻衅滋事。
3 孙新律师 2009-10-02 21:35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判决结果出来以前下结论是不负责任,也是不客观的。
4 peng律师 2009-10-02 21:48
应当先报案。至于定性最终还是法院说了算。
5 孙新律师 2009-10-03 06:35
故意伤害。
6 孙新律师 2009-10-03 08:13
我们认为应当是寻衅滋事,至于被告人对定罪有异议,法院暂时休庭,通知检察院参加诉讼,是正确的,
7 孙新律师 2009-10-03 09:09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特点,但具体需要根据案件证据情况确定。
8 孙新律师 2009-10-03 11:47
属于寻衅滋事。
9 孙新律师 2009-10-05 07:33
寻衅滋事
10 赵江涛律师 2009-10-06 22:25
先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