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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该为这件事负责呢?
请问谁该为这件事负责呢? 今年6月因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姓名中的一字与身份证姓名中的一字是同音别字,交给经同村委出证明后交村委国土员帮忙拿去更改,原来说是40个工作日内可以搞好的,但直到现在10月份了,都还没搞好,8月份去了几趟村委追讨都没结果,后来村国土员叫自己去镇国土所找谁去问,到了国土所找到那个工作人员,却被告知村委送交上来的档案现在不在他手上,需要寻找一下(其中包括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找就找了大半个月,其中9月底又去国土所找了那位负责人,还是说还没找到,我说你不会是不见了吧,如果不见了,你们该如何处理呀?那工作人员说还没确定是不见了,到时再说吧,我国庆过去国土局去问一下看是否在那边,如果不在那边才能确定是不见。
如果到时国土局那边也是没找到的话,请问谁该为这件事负责呢?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如果要重新补办土地使用证其中的挂失和测绘等费用又该由谁负责呢?
急急!!!请帮忙,谢谢。
2011-10-05 17:15 邝容(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05 17:2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 李同红律师  2011-10-05 19:05
当面咨询律师。
3 陈晓云律师  2011-10-05 19:48
由丢失的人负责,费用也由丢失的人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1-10-05 22:54
你好,现在一般都有建立相关的档案,如果国土局工作人员丢失的,可向国土局投诉。
5 110网律师  2011-10-06 00:51
由丢失的人负责,费用也由丢失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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