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经济法律咨询
我们的案件究竟属于公安局还是法院管辖
我们的案件究竟属于公安局还是法院管辖 你好,我们在友谊快运部发货,通过代收货款收取货款,去年货运部运输货物后,货运部收回票据,承诺把货款打入银行账户。可是2015年12月31日,货运部老板借元旦放假潜逃,在公安局报案后,公安局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做出货运不属于侵占范畴,是自诉案件,不予立案。我们又到法院,法院以货运部老板潜逃,传票无法送达,不予立案。此案涉及80多人,涉案金额80多万元,至今案发三个多月了,我们无处申诉
2016-03-17 11:03 老程abc(甘肃-酒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3-17 11:11
你好,就你目前提供的情况看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都有管辖权,由于牵扯数额很大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此案
2 巴俊律师  2016-03-17 14:10
不以侵占  以诈骗 立案。
3 钟晶律师  2016-03-17 18:06
你好,公安机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