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付完全款已入住对方的老婆要来入住可以不搬吗? 我于今年1月与卖方(丈夫)签了《二手房交易合同》并付完全款,有部分为替卖方还房贷)。于3月29日入住,一直过不了户。8月卖方(丈夫)拿出离婚判决书及生效文书(8月28日)房子判给了其妻,我于9月7日起诉卖方的(丈夫)履行合同,法院不支持,判卖方退还购房款及毁约金。现在其妻要来入住,我没有拿到一分钱,可以不搬吗?还有什么好办法呀?
2011-10-05 07:27 rxjt20……(云南-红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10月08日 22时14分
可以不搬
2 朱君秀律师 2011-10-05 07:30
答:1、报案,涉嫌诈骗;2、应当腾房;3、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出卖人的其他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1-10-05 11:07
应该按照法院判决执行才对。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 110网律师 2011-10-11 13:40
不可以不搬的,法院的判决生效之日(8月28日)其妻就享有了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你要搬得
第二,关于卖方退还购房款及毁约金,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2年
第二,关于卖方退还购房款及毁约金,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2年
5 2011-10-12 20:51
不能不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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