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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厂在深圳要搬去东莞,老板说要我们跟过去做满3个月就赔偿百分之30,做满半年才赔完
我们工厂在深圳要搬去东莞,老板说要我们跟过去做满3个月就赔偿百分之30,做满半年才赔完 我们工厂在深圳要搬去东莞,老板说要我们跟过去做满3个月就赔偿百分之30,做满半年才赔完。请问这样是在劳动法之内吗?。可我不想过去怎么办。
2016-03-16 14:58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3-16 15:01
公司的说法不合法,你可以要求按照你们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6-03-16 15:01
不符合劳动法
3 陈新光律师  2016-03-16 15:31
您好,这个很可能是老板骗你们的,建议你如果不想去东莞,就不要去,直接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详细咨询,请直接来电。
4 110网律师  2016-03-16 17:38
可以不跟过去,老板需照样按工龄赔钱。
5 付成刚律师  2016-03-17 11:04
没有随迁,但可以就地安置的,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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