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担保条款的疑问,请指点迷津!!!!!!!!!! 合同有一条款说:“担保方式(也可另立合同提供担保依据):出卖人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买受人损失赔偿的,以出卖人企业全部资产来担保。”
这是买受人拟草的合同(我们企业总资产2亿,这个合同额才10万)。
我想请教一下,假如我们的产品真的出问题了,企业要给他吗?是否合理?法律会依据合同这一个条款赋予他这个权利吗?他这句话具有法律效力吗?
另外,假如真拿企业全部资产担保,是不是必须要另立担保合同才有效,并且要到有关登记部门登记?
请专家分析,感谢!
这是买受人拟草的合同(我们企业总资产2亿,这个合同额才10万)。
我想请教一下,假如我们的产品真的出问题了,企业要给他吗?是否合理?法律会依据合同这一个条款赋予他这个权利吗?他这句话具有法律效力吗?
另外,假如真拿企业全部资产担保,是不是必须要另立担保合同才有效,并且要到有关登记部门登记?
请专家分析,感谢!
2009-09-30 14:00 wangyu……(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9-30 14:12
这只是一种承诺,以资产做担保必须办理相关抵押手续,建议改为:如因出卖人的产品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的合理的损失,出卖人愿意赔偿。就是双方不对责任承担作出约定,厂方也应当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
2 孙新律师 2009-09-30 14:32
条款问题不大。
3 德州知名律师付宗峰律师 2009-09-30 15:09
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