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房产是否按当初各自出资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是否按当初各自出资进行分割? 我们是领结婚证后半年买的房子,当时房价为17万。男方出了10万,男方父母出资4万,女方出了3万。无需还贷。装修、家具及家电由女方父母出资4万。婚后由于男方害怕影响到以后单位分房,一直不同意办理房产过户。现在面临离婚,男方想要回当初给的一万元彩礼,并且要求按照当初买房的出资份额分割房产。

请问新婚姻法,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分割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的房子或卖房款,还是此房产按照各自的出资进行分割?如按照出资分割,需要提供当时出资证明吗,假如我不承认行吗?另外,由女方家里出资的装修及家具家电费用怎么算,一并划入房产中分割吗?
2011-10-03 18:27 雨桐2001……(河北-沧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10-03 19:01
具体问题请电话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10-03 18:35
此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彩礼不需返还。
3 李同红律师  2011-10-03 19:19
彩礼不需返还。
4 陈晓云律师  2011-10-03 22:21
婚后买的,无约定的,属于夫妻共有,约定按份额的,应按份额
5 孙新律师  2011-10-04 22:25
彩礼不需返还,具体分割当面咨询律师。
6 孙新律师  2011-10-05 14:00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7 孙新律师  2011-10-07 15:37
彩礼男方要回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至于房子的分割比较繁琐。要看双方父母的出资性质是什么,是赠与还是你们的共同债务。因此建议面谈,一边给你详细的分析。如需要可以联系我,给你专业的帮助!!!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