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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纠纷
土地转包纠纷 你好、我们在2004年因为对承包的耕地耕作不便、又有比较重的农业税负担。经协商就转包给本村一村民。标的是代缴该土地的三提五统【即是公粮】。承包期到二次农村承包期结束,后来因国家对农业政策地变化。免除了公粮。二次转包户在该土地上种上了速生杨树,二次转包人至今都没有给我们任何报酬。我们现在有理由解除转包合同吗?或者是重新在定合同,给我们一定的报酬。我们的理由是、一是标的不存在了。二是他在耕地上种树、改变了耕地用途。我们的理由合法吗?
2016-03-15 15:01 fanshi……(河北-沧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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