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我的私房要拆迁应怎样给我补尝 我是84年由招远齐山镇来招远罗峰办南炉村落户,自己于86年经村镇两级批准盖了房孑,分了地和菜园,参加南炉村生产队劳动和各种活动,现在城镇规划要拆迁,村里每户补尚两套房,说我是后来落户的不享受本村待迂只给补尚一套房,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对吗?我认为我应和其它村民同等补尚标准,请问我应怎样维权?
2011-10-03 06:14 erK5890(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03 06:23
根据拆迁补偿规定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1-10-03 07:34
根据拆迁补偿规定确定
3 李同红律师 2011-10-03 08:30
根据拆迁补偿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