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雇佣17岁员工送餐,发生事故,要求我赔偿5000误工费,是否合理
雇佣17岁员工送餐,发生事故,要求我赔偿5000误工费,是否合理 我雇佣的送餐员,骑电动车送餐,未满一个月试用期,发生交通事故,脚上有两处骨折,需打石膏治疗。交通队判对方全责,而且对方车辆保险齐全。但是肇事后才发现,该员工今年17岁。保险公司拒绝赔偿误工费,现家属要求我赔偿5000元误工费,加正常工资。我曾要求他签合同,但他以各种理由搪塞,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6-03-14 15:47 kfclon……(辽宁-营口)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电话:13998889052  2016年03月14日 16时19分
你好,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
  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的条件为:
  1、受害人需为雇员。
  2、受害人需在进行受雇工作中而遭受损害。
  3、雇主需没有免责事由。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3-14 15:50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过错承担损失的赔偿的
3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6-03-14 15:53
有责任的、
4 刘丹律师  2016-03-14 16:04
有责任的、
5 孙新律师  2016-03-14 16:11
有责任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