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转让协议 上月我接手一店铺,我与上一店铺老板签定了转让协议,转让内容包括个房屋的装修、各种设备、未卖完的货物(没有详细的清单)。约定的转让时间前几天,门市租期到期,由我与房东签定了门市的租赁合同。我付清了门市的租金,并先交了1W押金给上界老板,还写给上界老板欠转让费4W的欠条,他给我了押金的收条。
我接手后却发现货物很多包装里面都空的,设备很多损坏,而且水电费未结清,并且不能拿出前次交水电费的发票和缴费所需要的卡。所以协议上写的交清转让费的日期过了我还未交钱。关于上面�%9
我接手后却发现货物很多包装里面都空的,设备很多损坏,而且水电费未结清,并且不能拿出前次交水电费的发票和缴费所需要的卡。所以协议上写的交清转让费的日期过了我还未交钱。关于上面�%9
2011-10-02 11:00 011666……(重庆-沙坪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02 11:57
你与房东已直接形成租赁关系。原来与他人形成转租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请带上资料当面咨询为好
2 张宰宇律师 2011-10-03 10:39
问题比较含糊,究竟是与上家签订转让合同还是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