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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6年3月12号9点40在单位因为工作的事。同事先动手打了我
你好。2016年3月12号9点40在单位因为工作的事。同事先动手打了我 你好。2016年3月12号9点40在单位因为工作的事。同事先动手打了我。当时我嘴角破损流血。右手无名指咬伤流血淤青。头部用手打。没有明显的外伤但是头晕痛。我们是互相扭打的。现在不知道她伤怎么样。我已经报警。也通知领导。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6-03-13 16:09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3-13 16:12
依据公安部门定责
2 孙新律师  2016-03-13 16:19
双方均需要鉴定伤情,根据伤情情况确定
3 李同红律师  2016-03-13 16:26
尽快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及其以上后果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4 李建成律师  2016-03-13 16:34
如果双方都受伤并且已经报警,需要等警方调查,确定是否责任的区分,协商赔偿事宜
5 徐卫东律师  2016-03-13 19:40
你好,要看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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