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的房产等问题 律师你好:我现在由于与妻子感情破裂,已无法沟通我现在想提出离婚。想向律师请教几个问题。(1)我们现在居住的房是婚前的动迁房,是父母给我的。但房产证是在婚后办的,房产证是我一个人名字,女方是否有房产分割权。(2)女方现在把我原来名下的存款全部转移到她的名下,其中有一部分是我的婚前存款,我怎么能证明原先是我的存款。女方有没有分割权。女方现在已出走,把房产证,结婚证,户口本都带走了,我的身份证还在,我怎么起诉离婚。女方这属于什么行为,是否要付法律责任。(3)女方是外地人,在上海无亲朋好友,无正式工作,无房,但户口现在已在我的户口本上,如果离婚这会有什么影响吗。会怎么处理。(4)小女孩现在8周岁,从小是奶奶带大的,按现在这种情况小孩一般会判给谁。谢谢。
2011-09-30 22:48 yych20……(上海-徐汇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卓识律师 电话:18618311905 2011年09月30日 23时26分
1,房产归你个人所有
2,存款的个人婚前部分,去银行打印银行明细,里面钱款的来往时间能够证明是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
3,首先补办相关证件,才能起诉离婚
4,户籍不受影响,如果双方协商好,女方迁出就可以了
5,就你的经济条件和小孩的生长环境,一般判决你抚养,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用及教育、医疗等费用
2,存款的个人婚前部分,去银行打印银行明细,里面钱款的来往时间能够证明是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
3,首先补办相关证件,才能起诉离婚
4,户籍不受影响,如果双方协商好,女方迁出就可以了
5,就你的经济条件和小孩的生长环境,一般判决你抚养,女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用及教育、医疗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