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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医疗费收据
赔偿医疗费收据 14号在学校不心骑自行车撞了一位老婆婆,当时没有叫交警,就马上去医院了。后来医生说是一根手指粉碎骨折。医药费我全赔,22号复诊过一次,以后还要复诊现在就已经花了一千多了,现在又不停的叫我买保健品给她。想问一下额外的费用我应该负担吗?还有去医院的发票她全拿了,问她,她不肯给我,我怕她到时不承认,所以我想请问写收据可以吗?要怎么写才有效呢?我很想一次性能解决这件事情,请问我接下来要怎么做才行。
2009-09-28 15:36 陈虹(广西-南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9-28 18:17
每次给钱都应要求对方携收据。
2 110网律师  2009-09-28 21:00
跟治疗无关的费用你不用付。收据只要能写清你付给她多少钱,且他已收到就好。你可以请律师帮忙跟她协商解决。
3 110网律师  2009-09-28 23:41
你应该让对方家属出具收据,或是保存自己支付的医药费的票据,你没有义务承担必要治疗以外的费用。
4 110网律师  2009-09-30 16:39
合理的医药费用要承担,不合理的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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