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去世,女儿的房子归谁所有?儿子还是父母?女儿遗言归父母,儿子只有13岁,前丈夫养着 女儿去世,女儿的房子归谁所有?儿子还是父母?女儿遗言归父母,儿子只有13岁,前丈夫养着。
2016-03-11 14:08 ask201……(浙江-绍兴)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6-03-11 14:47
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办理。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03-11 16:38
按照遗嘱办理。但是应该保留儿子的抚养费用。
3 110网律师 2016-03-11 14:12
有遗嘱依据遗嘱,没有遗嘱法定继承。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03-11 14:14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 110网律师 2016-03-12 09:35
如果遗言有证据证明的,归父母。
无证据的,父亲、母亲、儿子原则上平分,可适当照顾未成年。
无证据的,父亲、母亲、儿子原则上平分,可适当照顾未成年。
相关法律问题
丈夫去世后公公婆婆与我签订了份协议,就是将房子,承包地转归我儿子所有,我给他们赡养费
1个回复丈夫去世后公公婆婆与我签订了份协议,就是将房子,承包地转归我儿子所有,我给他们赡养费
0个回复父母去世后,没有儿子只有女儿,那女儿可以耕种父母的地吗?
1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的是父母去世后,这个房子是属于哪个的?他们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房产证的名字是父母的
2个回复父母去世,只有三个女儿,没有儿子。土地一直由嫁在本村的大女儿耕种
0个回复我父亲有两个兄弟,四个姐妹,我父母都已经去世好几年了,现在叔叔的儿子想要我们家的房子(我只有几姐妹
1个回复我父母去世了,留下了10万钱,和一个房子,没有遗嘱,我家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1个回复我现在一直居住在老公分的福利房子,丈夫去世前留有遗书说只有我本人有权享用他的所有福利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