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当事人有权复印派出所手中的证据材料和笔录吗?
当事人有权复印派出所手中的证据材料和笔录吗? 派出所9月23日让我看肇事者由派出所8月18日开的、医生9月7日签的“诊断说明书”,警官说是8月18日医院看的伤。9月23日尚未作法医鉴定。我方受害人已于9月5日经法检,9月20日拿到公安局9月13日法医签的“**损伤检验文证鉴定书”,鉴定为轻微伤。我疑为肇事者作假,尚需这些材料,我要复印,派出所有权拒绝吗?
2011-09-29 10:52 NoM8267(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9-29 16:14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 胡爱军律师  2011-09-29 11:01
可以拒绝,你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3 110网律师  2011-09-29 11:03
如果是涉嫌犯罪,在侦查阶段当事人是无权复印派出所手中的证据材料和笔录的。如果怀疑鉴定有假可申请重新鉴定。
4 孙新律师  2011-09-29 12:00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5 孙新律师  2011-09-29 14:43
您无权复印该材料,但可以重新鉴定。
6 孙新律师  2011-09-30 08:44
当事人只能申请法院去调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