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有刑事责任吗 今年5月份我朋友的公司和需方建立钢材采购合同,约定到厂后15日内如无质量异议,双方视为合格。但是现在突然说在使用中发现钢材不合格,经化学检测也是这样。说是欺诈,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我朋友是从另一家经销商拿的一级的牌号,然后冒充高一等级的钢材卖给他的,都是合格产品,就是牌号不一样,请问这是欺诈吗?有刑事责任吗?
2011-09-28 20:10 bPh5376(甘肃-张掖)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世龙律师 2011-09-28 23:19
你好,如果事实清楚,那就不算是欺诈;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建议你及时收集好证据;细节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