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能否在进行人身伤害赔偿 我父亲05年发生的工伤,当时认定为工伤六级,劳动局给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万9千,后来我父亲一直在进行后续治疗。单位一直给报销医疗费,但是今年1月份,单位以我父亲到了60周岁为由,拒绝给我父亲再付医疗费和工资,现在我父亲的工伤还没有好,每个月还要去看病,鉴于这种情况,我们能申请人身伤害赔偿吗
2011-09-28 19:53 cyqzjb(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1-09-28 19:56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 孙新律师 2011-09-28 20:05
不可以申请人身伤害赔偿
3 徐卫东律师 2011-09-28 20:16
建议具体咨询劳动部门。
4 徐红敏律师 2011-09-28 20:29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单位不给医疗费和工资,可以要求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 孙新律师 2011-09-28 20:39
具体咨询社保部门。
6 孙新律师 2011-09-28 20:58
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7 赵江涛律师 2011-09-28 21:07
咨询劳动部门
8 丁磊律师 2011-09-28 23:27
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9 孙新律师 2011-09-29 07:52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