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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男方付首付,男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本是男方的名字。
您好,请问男方付首付,男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本是男方的名字。 您好,请问男方付首付,男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本是男方的名字。贷款没还清前房本可以加女方名字吗?如不能加,以后俩人离婚贷款部分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还是男方一人债务?如房本可以加为俩人名字,未还清房款是双方债务吗?
2016-03-09 12:17 ask201……(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3-09 12:20
由贷款不能加名,可以签订书面财产协议。
2 孙新律师  2016-03-09 12:25
加女方名字需银行同意,具体情况来电详述
3 李同红律师  2016-03-09 12:56
男方同意的话一般是可以的,加名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 徐卫东律师  2016-03-09 13:03
你好,可以签订协议约定
5 孙新律师  2016-03-09 13:17
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
6 怀向阳律师  2016-03-09 13:21
你好,没有还清贷款前一般无法加名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离婚之后的贷款问题需要结合房产归属以及双方的财产分割来分析
7 李建成律师  2016-03-09 13:31
房子是什么时候购买的?
8 孙新律师  2016-03-09 13:56
由于贷款,可能无法加名。需要您更加详细的描述,才能够认定财产性质。
9 赵江涛律师  2016-03-09 14:08
是双方债务
10 宋超律师  2016-03-09 14:48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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