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立二级医院在编人员,2013年9月与医院签订协议, 我是一名公立二级医院在编人员,2013年9月与医院签订协议,里面有5年服务期限(不满年限需缴纳10万违约金),本人工作至2015年8月提出辞职,院方领导签字批准,社保养老保险手续都已办理,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已签字盖章,卫生局也已经签字盖章。但是医院欠我一部分工资没有给我,我去要工资时候院方以我工作期限未满需要缴纳违约金拒绝支付拖欠工资,我想咨询您,我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2016-03-09 09:10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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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事业单位想(医院)在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到期(2015年6月30日)
0个回复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医院在编人员,今年考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目前被拟录取
0个回复我是潞河医院的一名护士,去年年底因为不满医院给正式在编职员和我们劳动派遣人员的待遇,在网上发表了评论
2个回复我属于公立医院在编人员
0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学生,现在在一家非公立教育学校。实习,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合同
0个回复您好!我是一名大四学生,现在在一家非公立教育学校。实习,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合同
0个回复我是甘肃某市级医院在编职工,2013年参加工作时医院让签订了协议
4个回复现是公立医院在职在编人员(7年前从民营医院考进来),由于家庭困难申请工作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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