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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再婚,男方再婚前有两个儿子,女方再婚前有一个女儿,再婚后无子女
男女双方再婚,男方再婚前有两个儿子,女方再婚前有一个女儿,再婚后无子女 男女双方再婚,男方再婚前有两个儿子,女方再婚前有一个女儿,再婚后无子女,现女方病故,男方现想将名下两处房产立遗嘱分给子女,请问如何办理?
2016-03-09 07:54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3-09 07:55
你好,女方已经病故,已经发生法定继承,不能再分配了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3-09 08:01
你好,要看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具体建议当面咨询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3-09 08:24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 110网律师  2016-03-09 08:08
您好,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6-03-09 08:38
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您拥有的部分您可以处分,遗嘱如何分配按您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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