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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与前妻时,有一个孩子判给了女方
刘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与前妻时,有一个孩子判给了女方 刘律师,您好!有个问题咨询,我和老公是二婚,老公与前妻时,有一个孩子判给了女方,离婚协议上写明老公要支付生活学杂费每月500元到孩子满18岁为止,孩子18岁时考上大学,我们将费用提高到每月2000元,现在孩子23岁了,还在上大学,我们经济条件有限,已经付不起了,怎么办?
2016-03-06 17:40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3-06 18:10
建议最好是履行协议,如果实在是无法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降低费用。
2 李小利律师  2016-03-07 16:17
您好,上大学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了。
3 何元金律师  2016-03-07 17:02
你好,可以和对方协商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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