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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保证金真的是要不回来了吗?
我的工作保证金真的是要不回来了吗? 我是一名饭店吧台酒水员,去应聘时老板让我交500元工作保证金,之后他让他家收银员给我开的收据并盖有饭店的公章,没有人签字. 
我不干后找老板要钱,老板不承认他收了我的钱,说收据不是他开的,也没有他签字,我说有你家的公章,是你家收银员开的,老板说我没有给收银员受予这个权理,是他个人行为,你要告就告收银员吧,但是我的收据上还没有收银员的名字,收款人上盖的是酒店的公章,老板把责任推给收银员,如果我要告收银员还得做笔迹鉴定,500元还不够做鉴定的,难道我的钱真的是无处可要了吗?老板否认,抵赖就可以一了百了了吗?请求高人给予指点我应该去哪里?去告谁?我去仲裁告老板,受理一半被驳回,老板不承认,收银员不给我做证,我去法院......我告谁?????真的无处可要吗?
2008-10-14 16:25 kaixin……(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0月14日 20时50分

   你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你应该以饭店作为被申诉人,你不应该去告老板。只要收据上盖有饭店的章,饭店就应当返还,不需要收银员作证。老板说是收银员的个人行为,老板要提供证据,你不用提供。
2 孙新律师  2008-10-14 17:31
饭店做法违法,应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3 张树青律师  2008-10-14 21:14
有押金条即可以要回。可以举报。或者仲裁。
4 陈新明律师  2008-10-20 17:19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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