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30年能否在继承的老宅基翻建房屋 户口迁出30年能否在继承的老宅基翻建房屋
2016-03-06 07:01 ask20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3-06 07:12
按照规定,如果属于继承去房产并且不属于本村人员,很难申请进行翻修
2 孙新律师 2016-03-06 07:26
不是本村户口,申请不了建房证
3 孙新律师 2016-03-06 07:54
您好!依据当地建委主管部门答复为准。
4 李同红律师 2016-03-06 08:55
可以继承的。
5 徐卫东律师 2016-03-06 09:09
你好,可以继承房屋
6 宋超律师 2016-03-06 09:09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法条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该法条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