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摩托车拿回,被要求赔偿购买黑车者费用,合理吗? 2008年被盗摩托车一辆,报案后一直未有任何消息,2011年被派出所告知车子已找到,当天去拿车的时候,却被告知要跟购买黑车者协商,补偿其购车及修车费用,一直想不清楚,协商的理由是什么,本人和购买黑车者又能产生什么关系,需要赔偿其费用吗?
2011-09-26 20:21 米兰泥瓦匠(浙江-湖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6 20:26
如果购车者是善意第三人,你要拿回车子,是要和对方协商的。如果不是,那么你就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2 110网律师 2011-09-28 08:28
个人认为无需协商,偷盗车辆不存在善意第三人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