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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一年后再做能否再做伤情鉴定
案发一年后再做能否再做伤情鉴定 去年5月份,我一亲戚与人发生斗殴,致使对方2个重伤,1个轻伤,自己腰部也被人打了一木棍,后我亲戚逃跑,于去年6月份被抓获,被抓后只是口头向公安机关说了说自己有伤,公安机关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后,结果没有去做鉴定,一直到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子到了法院后才想对自己的伤情进行鉴定,现在我们想给亲戚做伤情鉴定,应当找哪个部门,公安机关已经出具过伤情鉴定委托书,还能再出吗,如果再出一份的话有无法律效力
2011-09-26 18:58 dka8891(河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党争良律师  2011-09-26 18:59
法医鉴定机构!
2 朱君秀律师  2011-09-26 18:59
答:没有鉴定的话,可以申请鉴定。
3 孙新律师  2011-09-26 20:03
可以找鉴定部门咨询。
4 孙新律师  2011-09-27 09:54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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