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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运站丢失或无赔偿一事
关于货运站丢失或无赔偿一事 我在2011年9月15日在北京某货运站发出一件到天津西青区的货物,20日货运站通知我货物丢失,注:(这件货是由货运站代收货款720元的货物)可目前货运站只同意按运费的十倍来赔偿,总共也就100元。我应该怎样来维护我应得的利益。
2011-09-26 10:18 WRU8229(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1-09-26 10:19
1,货物丢失,物流公司应当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2,按照运费十倍赔偿不合理,你可以要求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和因此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 我的补充: 2011-09-26 10:19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2 110网律师  2011-09-26 10:20
如果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这批货物的价值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你货物的价值太少了,是否诉讼自己决定。
3 谷友军律师  2011-09-26 10:20
由物流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1-09-26 10:21
货运站应额赔偿,如协调不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5 胡爱军律师  2011-09-26 10:23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6 110网律师  2011-09-26 10:23
具体看是否有货运报价。有的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没有一般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或按重量赔偿。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7 付玉阁律师  2011-09-26 10:54
由于物流公司存在过错导致你货物丢失的,物流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8 孙新律师  2011-09-26 11:14
协商不成应通过诉讼解决。
9 李同红律师  2011-09-26 14:09
物流公司应当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10 徐卫东律师  2011-09-26 15:15
应要求按照全额赔偿
11 赵江涛律师  2011-09-26 17:25
货运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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