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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问题咨询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问题咨询 我妻子于9月15日因交通事故,造成“右股骨远端骨折”。由对方用车送到医院,当时未报案,但在事故发生3小时后,报警。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责任在对方,我妻子无任何责任。住院一周后,目前已离开医院,在家休养。
在此咨询:
1、 请求对方进行事故赔偿,应该包括哪些项目?
2、 如果协议解决,大致可以向对方主张多少钱的赔偿金额?
2009-09-25 18:01 我是谁758……(安徽-阜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9月25日 19时32分
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若构成伤残【以法医鉴定报告为准】,可主张鉴定费、伤残补助金等其他合理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实践中法院一般是从严掌握。
2 110网律师  2009-09-26 17:38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赔偿多少要具体计算。
3 110网律师  2009-09-27 11:50
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当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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