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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时效问题
遗产继承时效问题 老人双双过世,剩下四个儿女,无遗嘱。大多数人不支持立即分配老人遗产,大女儿暂住老人房产,为了不引起家庭纠纷,想暂时搁置财产分配问题,但担心遗产继承的时效性。看了相关继承法律条文,其中关于继承时效性的描述中“应当知道自身继承权被侵害”的“应当”怎么理解?法律上怎么界定这个应当?
2011-09-25 23:22 ImZ8551(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9-26 11:38
遗产没有分割的,诉讼时效是20年。
2 齐志龙律师  2011-09-26 07:03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3 孙新律师  2011-09-26 08:20
房屋没有分割的,全体继承人共同所有,随时分割。
4 李同红律师  2011-09-26 09:20
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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