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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未成年18虚岁17周岁的男女朋友、我是男方,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女方怀孕了、一个半月、女方家庭并不

两个未成年18虚岁17周岁的男女朋友、我是男方,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女方怀孕了、一个半月、女方家庭并不
两个未成年18虚岁17周岁的男女朋友、我是男方,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女方怀孕了、一个半月、女方家庭并不想要小孩、我方家庭承诺给予流产的医疗费用并且给予一定营养费。可对方女孩的家庭并不愿意并且明确的表明打胎的话必须得给女方10万元人民币。请问女方家庭这样做合理么?我又该怎么办?能否拒绝她们10万元补偿的要求、拒绝的话、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并且都未成年有了身孕、责任方应该怎么算?是否触犯法律?希望给予解答、谢谢…
2016-03-04 00:21 1457008049(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16-03-04 09:33
哦  这种情况我建议:第一步,就是尽力避免法律风险,也就是刑事风险;第二步,依据法律规定协商补偿事宜;第三步,最好有中间人见证,固定证据。
2 潘建强律师  2016-03-04 10:03
自愿发生关系不是刑事案件,建议适当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
3 110网律师  2016-03-04 11:39
尽量协商处理
4 110网律师  2016-03-04 15:45
可以拒绝10万元的补偿,不涉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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