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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交通事故被告如何确定??
该起交通事故被告如何确定?? 2007年我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国道207线由北向南行驶,我是靠国道右边行驶,在我正常行驶中,突然北一辆右转进入工地拉泥的假牌报废东风车,后轮压倒,造成我腰椎骨折并截瘫一级伤残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2009年8月抓获。肇事司机无赔偿能力。
  1、该开发区路口管理人没有安装安全标志,该起交通事故是否需承担责任?
 
 2、发包人及雇主又需承担什么责任?
请各位告知相关法律条文。谢谢.....谢谢!!!!!
2009-09-25 11:21 fengyo……(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9月25日 11时41分
你好,你这个最好就肇事者所属的开发商,他们的赔偿能力强,而且他们有赔偿义务,因为是他们的工作人员伤害了你。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 欧学文律师  2009-09-25 12:37
对方属于职务行为,可以要求他的雇主和发包方赔偿,如果你证照齐全,没有超速 酒后驾驶情况,你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一级伤残属于严重的后果,可以要求巨额赔款(详细咨询13560219053,QQ522391196广州)
3 110网律师  2009-09-26 10:19
1、路口管理者是否应承担责任,应根据在该起事故中其是否有过错
2、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4 110网律师  2009-09-26 18:35
肇事司机、司机的雇主、车辆的登记车主、路口管理者可以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他们之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你要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处理,你权利的行使是有诉讼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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