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09年3月16日下午4点。 我那个时候在唐山用信用卡消费了3千元整,商户告诉我说刷卡没有成功我就走了,商户其实刷卡成功的他骗了我,还在交易单上面代签我的名字,我现在在天津,我该如何报警,可以在天津报警吗、或者在天津法院起诉商户
2009-09-25 11:13 y064(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9-25 11:40
应当到对方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应当在唐山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09-09-25 11:29
你好,对方涉嫌诈骗,你可以再唐山报警。也可以在唐山起诉。
3 滕月辉律师 2009-09-25 11:43
对方涉嫌诈骗,你可以在唐山报警或直接起诉。
4 孙新律师 2009-09-25 11:45
不知对方在天津是否有居住地?如果有的话,且由居住地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其在津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天津即被告住所地为受案法院。
5 孙新律师 2009-09-25 13:16
商户涉嫌诈骗,你需在当地派出所报案。
6 孙新律师 2009-09-25 15:07
可以报警。
7 李玉更律师 2009-10-08 20:04
最简单的方法:到唐山直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