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租赁违约 我2010年9月与一公司租赁一商铺,租期三年(免租半年,但要交管理费),每月租金5000。先交3个月保证金和半年后第一个月(即2011年3月)租金。2010年10月收到商铺钥匙,但因个人原因没有进场经营,后又交管理费至2010年12月,2011年口头通知对方公司不会进去经营,所以以后未再缴纳物业费及租金。2011年9月,对方却要求我缴纳3至8月的物业费及管理费,并发来律师函。
问题是:1、合同上明确写明: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达30天,视为违约,甲方解除合同。没错,我是违约,我根本就没有进场经营,甲方也知道,商铺钥匙也在他们那里。我的违约责任应该前期交的保证金就可以赔偿,是不是?
问题是:1、合同上明确写明: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达30天,视为违约,甲方解除合同。没错,我是违约,我根本就没有进场经营,甲方也知道,商铺钥匙也在他们那里。我的违约责任应该前期交的保证金就可以赔偿,是不是?
2011-09-24 20:15 zkzgz(广东-清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4 22:14
你好!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你于2011年口头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但对方当时如果表示同意的,合同应已解除,你无须再承担商铺的管理费、物业费。
然而,口头行为在实务中较难举证,一旦对方不承认的,你将有口难辩,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现阶段你应设法收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否则,你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你于2011年口头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但对方当时如果表示同意的,合同应已解除,你无须再承担商铺的管理费、物业费。
然而,口头行为在实务中较难举证,一旦对方不承认的,你将有口难辩,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现阶段你应设法收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等。否则,你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2 110网律师 2011-10-06 20:05
收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的证据,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