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校误伤同学需要赔偿吗 三年级小孩(10岁)在课余休息时玩耍,不小心使同学摔伤手腕,导致骨折,学校要求小孩和被受害者各付一半医药费,请问合理吗?学校没责任吗?
2011-09-24 20:12 SqW4867(吉林-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5 14:58
毕长明律师解答:
1、从本案而言,学校方面并不存在管理上的责任,因此,学校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应当由双方家长共同分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1、从本案而言,学校方面并不存在管理上的责任,因此,学校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应当由双方家长共同分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