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给乙五万元,约定用汽车抵押,只签了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乙将汽车交付给甲使用 甲借给乙五万元,约定用汽车抵押,只签了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乙将汽车交付给甲使用。但是该车在这之前因为乙与丙的一笔债务已经抵押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交付了一把钥匙),甲对此不知情,乙也没有告知甲。乙与丙的债务到期后,乙没有偿还能力,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汽车开走。想请教一下,丙属于盗窃吗?甲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016-03-03 18:00 ask201……(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秀律师 2016-03-03 18:02
你好,不属于盗窃,你可以起诉要求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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