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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纠纷
商品房买卖纠纷 2012年7月23日,我在一楼盘全款购买了商品房6套,并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7月31日在县房地产管理处做了预告登记。2015年春天,开发商又将该楼房另售他人,现该楼房都已经被他人居住。2015年8月7日,因开发商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处撤销了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现开发商无力偿还我的购房款,房子我也得不到。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2016-03-03 09:08 zhaoji……(黑龙江-大庆)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3-03 09:24
你好,起诉其要求返还房款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3-03 09:28
你好!属于违约,可以起诉承担违约责任,若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3-03 09:25
可以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6-03-03 10:34
属于违约责任 建议您起诉处理
5 张文东律师  2016-03-03 11:08
你好,起诉要求返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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