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预交物业费、车位费算不算侵权 2011年4月,新来的物业要求交车位费至年底,准备进行车位管理,同时补齐11年上半年物业费。但至今9月24日,车位尚未开始管理。现又称要开始管理车位,要求补满一年的车位费,补齐至年底的物业费,才给办理车位证,很多业主都认为这种强制预付费的收费方式不合理。
我们已经预付物业费至十月底,车位费7个月。
请问这种问题如何维权
物业为创世嘉和物业
我们已经预付物业费至十月底,车位费7个月。
请问这种问题如何维权
物业为创世嘉和物业
2011-09-24 10:15 angala……(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9月24日 20时47分
如果物业合同中没有预先收费的约定,业主可以拒绝。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9-24 11:03
要看合同的约定。
3 孙新律师 2011-09-24 15:01
双方商定,物业公司无权对方强制收取。
另查对方是否得到此项收费的行政许可。
另查对方是否得到此项收费的行政许可。
4 孙新律师 2011-09-24 18:16
物业公司无权对方强制收取。
5 齐志龙律师 2011-09-25 07:45
合同约定优先,无约定协商不成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