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本人经他人介绍认识了砖厂包工头,决定跟他去打工,我们一家三口留了他20000元押金 2013年本人经他人介绍认识了砖厂包工头,决定跟他去打工,我们一家三口留了他20000元押金,以保证我们的工资和安全。结果到了工地没到两个月因为种种原因包工头叫人打了我们,我们就都走了,押金还差12500元没有还上,现在那个包工头以借钱为由起诉了我,请问我是否应该还这个钱?我的胜算有多大?
2016-03-02 16:29 ask201……(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3-02 16:21
不需要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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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他人介绍认识一个月就订婚结婚,也摆过喜酒,也同居一年,但是没领结婚证
5个回复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轻包工,我们每次接到工程时公司和我本人都要签订一个价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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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我在一家公司打工多年,本车间现己被承包他人,我们这些老工人怎么办?公司说将我们转入外包方
1个回复我们一家三口去欧洲旅行,找的我弟弟的一个同学,他以旅游押金的名义要收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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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贵州人,我们一家三口十年前来浙江安吉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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