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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殴打
关于殴打 今年8月13日,我弟一大清早在街上吃粉时,被他十几年前的初中同学无故殴打,致使左眼眉处破裂缝针7针,右手中间三根手指骨头断裂。在我弟住院期间,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以及其他费用均由对方已支付,现我弟已出院,但是右手还是不能灵活运动,头总也还是有些晕,现在对方说赔偿一两万,然后以后我弟的手拆除钢管时的手术费他们出,现在我们堆对方这样的赔偿不能接受,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这样的事情打官司胜算有多大呢?
2011-09-23 23:22 zenglu……(广西-钦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9-23 21:27
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1-09-23 21:58
到当地基层法院递交起诉书。
3 110网律师  2011-09-23 23:13
你好!
其实,你弟已经构成轻伤,你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刑事按件处理的,当然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
具体你可以通过电话或到本律师办公室来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1-09-24 11:09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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