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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结婚一年多没办理结婚登记,两人感情一直不好,前天他媳妇偷摸搬行李走了
你好,我哥结婚一年多没办理结婚登记,两人感情一直不好,前天他媳妇偷摸搬行李走了 你好,我哥结婚一年多没办理结婚登记,两人感情一直不好,前天他媳妇偷摸搬行李走了,请问我们想要回彩礼可以么
2016-03-01 22:08 ask201……(辽宁-营口)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3-01 22:43
彩礼可以要求返还,不能协商解决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应当到对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 张俊杰律师  2016-03-01 22:18
退还彩礼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

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 隋新律师  2016-03-01 22:24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 110网律师  2016-03-01 22:34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三项彩礼返还条件属原则性规定,审判实践中遇到特殊情况,可根据该原则性规定的精神灵活掌握。对于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时间较长,甚至生育子女的,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原则上不应予以支持
 
因此很难要回
5 110网律师  2016-03-02 08:22
收集相关证据(主要是给付彩礼的证据及感情破裂证据)可诉讼解决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6 刘丹律师  2016-03-02 20:26
退还彩礼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

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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