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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架,其中一个被打致手臂骨折
未成年人打架,其中一个被打致手臂骨折 事发地点在中学教室,别班男生带着棍子冲进教室殴打另一个男生,致其右手手臂骨折,已经报警,现在住院治疗,我想问一下专业人士,像这种情况,好像因为未成年无法追究其责任?难受打人的男生不应该受到惩罚吗?打人的监护人一直没有出面,如果不想走以恶制恶的方式,可以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么?需要到法院起诉吗?具体应该怎么做?请求律师给予指导!
2011-09-23 11:28 grace0……(辽宁-沈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9-23 11:36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先做伤情鉴定,如果在这个年龄范围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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